首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平台经济垄断势头正盛。
垄断,我们既喜欢又讨厌。没有一定的垄断能力,企业很难有效构建竞争壁垒。但如果垄断过度,势必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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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物极必反,过犹不及。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互联网行业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应用服务公司相继在海外上市。尽管互联网在上市初期遭遇寒冬,但扎根于这个巨大的新兴市场,短短20多年间,整个网络行业企业给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推动了信息消费行业的发展,为经济转型发展做出了贡献。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互联网巨头的创始人都获得了政府的各种奖励。比如2018年改革开放40周年,马花藤、马云位列改革开放100位杰出贡献者。
在短短20多年的发展中,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不仅在业务发展上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持续增长,而且还依靠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各大互联网巨头通过持股、参股等方式,开始在几乎每一个在线服务领域,将庞大的江湖划分为“势力范围”。与此同时,一些与线上服务密切相关的线下服务行业也不同程度地被卷入其中。因此,早在五六年前,这种可能已经初步形成垄断力量的局面就开始引起一些媒体的关注。比如2015年,我们从一些材料中可以看到,在《商业周刊》2015年11月的报道中,我们提到了BAT全面占领互联网江湖的评论分析,在艾瑞咨询2015年3月的研究报告中,我们也指出BAT覆盖了90%以上的网民,占据了90%的在线时间,其中APP占据了50%的网民。面对这种情况,一些舆论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BAT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主人。谁来监督BAT?
当然,一个行业的巨头应该形成强大的垄断力量。同时,这种垄断力量会对社会的各个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不当的影响,甚至可能在某些方面造成一定的危害。而且,这种危害会同时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最终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治理。这就需要垄断力量不断积累,同时会出现一些自我认知的新错觉,在这种错觉下,会开始一些符合垄断力量的行为,这些都需要是,也就是需要一个“上帝让它疯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垄断企业会谨慎,有些则会加速疯狂。这种疯狂,让我们终于看清了最真实的东西是阿里巴巴的子公司和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马云。
所以,当一个行业企业从垄断变成垄断势力,实际上已经开始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伤害一方的行为时,也就是在受到外力压制时,垄断和反垄断的较量就会开始。
如果从2015年一些媒体对互联网巨头垄断力量的关注开始,各方在监管机构开出反垄断“嚣张刀”时,已经积累了五年多的实力。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垄断力量的形成非常快,但个人形成垄断的破坏力并最终触发监管需要很长时间。但对于一个行业来说,并不算太长。对于一个行业来说,时间的长短往往取决于一些垄断企业的任性。
二、互联网从寄生电信运营商到强势电信运营商的OTT
当初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主要是基于免费烧钱、快速获取规模用户的野蛮增长模式。一直以来,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基本等同于自由模式。因此,免费模式最有力的代表人周公开建议,如果他是移动的负责人,移动应该按照互联网思维来玩免费。
但是,当我们回顾国内互联网崛起的历程,可以发现在一开始以免费模式为主的情况下,没有盈利模式的互联网行业普遍面临着钱能烧多久的生存问题。在最困难的时候,电信运营商2G网络用户规模在空之前发展起来,2G网络下的短信、彩信、CRBT等业务成为互联网企业的生命线。除了语音业务,短信、彩信、CRBT都是增值业务,快速推动了一批CP、SP企业的发展。企业包括新浪、搜狐、网易、腾讯、Tom、华友世纪、口袋智能等。,全靠短信、彩信和CRBT订阅赚了不少钱,而且这种15/85基本比例的合作分享模式跟电信运营商很受欢迎。通过2G增值服务,解决了生存问题,赚到了第一盆金。因此,现阶段,电信运营商对互联网公司的发展有着“滴水”的好处。当然,既然是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也是出于双方的利益。然而,客观来说,互联网行业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并为下一个十年奠定了基础,在新的模式创新下,从胜利走向胜利。
随着电信运营商行业进入3G时代,国内电信运营商对行业上下游的话语权在过去不断弱化,国内互联网行业也为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从过去的强依赖到一定的依赖,再到电信运营商对互联网服务的一定依赖。在这种关系转型的过程中,最明显的效果就是OTT对电信运营商的替代。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以微信为代表的应用对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业务造成了极大的OTT效应。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商业影响,另一个显著的影响是人才的流动。长期以来,大量高学历、专业化、训练有素的电信运营商核心人才不断流向互联网行业。因此,在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一些部门,人员主要来自三大电信运营商。
一方面人才在流失,另一方面补充新鲜血液的难度在增加。因此,一段时间以来,电信运营商的招聘不得不放下姿态,降低对毕业院校类别的要求。这与之前在进入电信部门之前,为了寻找关系而磨砺头脑形成鲜明对比。即使是与它密切相关的个别高校的专业学生,在就业时也会遇到某些特殊的看法。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与OTT业务同步发展的,是人才队伍的相对老化、人才梯队的断层和人才队伍的离去,新生力量的补充不足。这些问题在起承上启下作用的中层团队中更为突出。
因此,随着电信运营商的发展,人才队伍问题摆在首位。
三是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开始发力。
在平台经济从竞争中获得垄断权,最终滥用垄断权造成危害之后,监管反垄断的“飞刀”开始了。
在法治层面,除了最基本的《反垄断法》,针对平台经济,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管理的工作也陆续启动。2019年8月,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7日,《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指南》于当日正式颁布实施。
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对其2019年销售额4%处以罚款182.28亿元。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
2021年4月26日,继阿里巴巴之后,4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根据举报,美团依法因“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被立案调查。目前,针对美团垄断案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如果垄断行为成立,相比阿里巴巴的处罚,美团面临的处罚金额不低。
以阿里巴巴、美团为例,在过去的竞争中滥用垄断权,明显且容易取证,将是目前反垄断处罚的主要对象。
不过,字节跳动和腾讯过去长期争斗的一些行为是否也会作为垄断行为受到处罚,后续反垄断相关工作开展后会变得更加明朗。
无论如何,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平台经济的数字垄断力量如果得不到控制,就无法有效自律,未来被反垄断查处的情况还会继续,这将为反垄断提供更多的案例。
第四,电信运营商的新发展被打破。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由于业务是面向OTT的,在努力摆脱这种影响的过程中,人们总是会提出各种合理的理由来解释电信运营商在应用服务领域创新的难度有多大。比如互联网创新业务没有制度机制,没有配套资源,市场化能力不足等。
这方面的分析已经有很多了,蛇叔在本文中不再赘述。在各种问题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在新的竞争形势下,人才不再是电信运营商之间、通信行业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流动和竞争。在数字时代,它正在与银行、电力、广播电视等正在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各种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公司和企业竞争。,以至于一些行业的企业提供的基本薪酬待遇也比电信运营商好,更不用说那些互联网大公司了。
在这种情况下,电信运营商的发展要想被打破,首先面临的就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尤其是随着数字、数字社会、数字治理、数字政府等数字应用的全面铺开,电信运营商在数字生活服务领域能提供什么样的解决方案,人才队伍建设是破局之举。如果数字化的路线明确了,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团队建设。
在这个问题上,就外部因素而言,只有当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持续,互联网行业不能再提供超标准的待遇时,优秀的人才能在选择方面回归通信行业,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在内部不断努力提高薪酬福利水平,才有可能吸引优秀的新鲜“血液”加入。
从内部因素来看,电信运营商似乎不擅长或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尤其是面对这群95后、00后的青年才俊,因为认知上的一些差异,似乎有些人对培养他们失去了耐心。更重要的是,在一些现实任务的压力下,具体工作中并没有有效的青年人才培养体系。但是经过几年的训练,流失率很高,他们失去了继续训练的信心和耐力。在这种情况下,独立R&D运营团队的建设越来越弱,在通信网络建设上也只能像过去一样主要依靠华为这样的设备供应商的人才,在一些创新业务上,还得继续主要依靠外包团队。
虽然外包团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但选择外包团队似乎比花精力管理全职团队更方便。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对平台经济进行反垄断处罚,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在反垄断的过程中,面对由此可能带来的新机遇,解决团队问题是业务创新的关键。
否则只能安心做管道,其他服务或解决方案都要服从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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