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3-01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绍兴白塔提供的为期一年的人民币1,300万元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
为确保绍兴白塔持续经营,降低财务成本,经研究本次对其继续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委托贷款手续费由金枫酒业及绍兴白塔各承担50%。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工作。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定期跟踪绍兴白塔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能够较好地控制委托贷款风险。
股东自然人许建林就本次委托贷款不可撤销地向金枫酒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作书面承诺。
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周波女士、赵平先生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3)10号],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其开展业务,满足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绍兴白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通过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控制委托贷款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委托贷款事项。
(详见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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