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信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达到140亿元,产业生态更加繁荣,融合应用更加深入广泛。建成哈尔滨全国大数据中心重要基地,打造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全省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强化大数据产业支撑
根据《规划》,黑龙江将强化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将哈尔滨建设成为全国大数据中心重要基地,形成以哈尔滨为引领,其他市地协同的大数据中心空间布局,为黑龙江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算力支撑。
优化网络基础条件。推动哈尔滨建成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高网间流量疏导能力和互通效率,提升互联网通信质量。结合行业数字化转型和城市智能化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智能管网、智能电网等布局,促进数据高效采集和传输。
加强共性技术研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重点加强高性能数据采集、大容量存储、大规模数据智能检索、多模海量数据处理、异构数据管理等共性技术研究。推进技术融合创新。
优化大数据产业生态
根据《规划》,黑龙江将培育壮大本地企业。加快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培育一批大数据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应用服务的大数据骨干企业,扶植一批创新型大数据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赋能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逐步建立完善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
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加大大数据产业招商力度,配套优惠支持政策,重点引进大数据行业领军企业在龙江设立分、子公司和区域总部,与龙江企业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格局。
打造大数据产品服务链。梳理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关键环节大数据产品,建立大数据产品图谱。在数据生成采集环节,着重提升产品的异构数据源兼容性、大规模数据采集与加工效率。在数据存储加工环节,着重推动高性能存算系统和边缘计算系统研发。在数据分析服务环节,推动多模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与治理等系统研发和应用。
加快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大数据主题园区,培育和引进一批大数据信息采集、感知设备、共性软件开发以及农业、工业、医疗等大数据应用服务供应商,开展上下游协同合作,推动形成产业集聚。
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打破政务数据信息孤岛,推动交通、教育、气象、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资源加快融入政务大数据平台。
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深入挖掘社会数据资源的价值,重点推动电信、金融、电力、消费、娱乐等社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合规开拓社会数据采集渠道,扩大数据资源市场规模。建立全省大数据企业名录,推动建设行业主题数据库,推动社会数据资源规模化推广利用。
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机制。研究制定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推动建立数据开放流通、监督管理、数据产权、隐私保护和安全保护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强化大数据交易监管,推动建立大数据交易机构,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促进大数据市场化流通交易。
深化大数据融合应用
黑龙江将强化农业大数据应用基础支撑。夯实工业大数据发展基础。构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引进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一批面向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丰富平台数据库、算法库和知识库,形成工业数据采集、数据集成、数据分析、应用开发等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工业知识、技术、经验的数据化,开发一批面向需求分析与自主设计、个性化定制与柔性生产、设备健康管理与远程运维、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场景的工业大数据模型和产品。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域分中心和行业分中心。
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鼓励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企业综合运用数据采集、集成应用、建模分析与优化等技术,实现制造系统各层级优化,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全流程优化,完成企业生产模式创新。此外,还将提升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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