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7日电 (记者栗翘楚)近年来,“种草经济”备受关注,其泛指“把一样事物推荐给另一个人,让其他人喜欢并产生购买欲望的过程”。然而,互联网为群众提供丰富信息、便利生活的同时,在网络账号运营领域也出现了一些负面现象。
2021年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明确开展分环节治理刷分控评、刷单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问题;持续整治网络黑公关乱象;坚决查处涉网络水军信息、账号及相关操控平台三方面整治任务。
当前,网络“黑灰产”在不同平台呈现各种差异化的表现形式,如刷虚假评论、刷虚假流量,以及虚假“种草”等。
近日,在小红书联合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举办的“网络生态治理”行业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表示,当前,各种形态的网络“黑灰产”对我国电商营商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如不进行有效治理,会形成一种“探底竞赛”效应,商家被迫卷入“消耗战”之中,凭添很多无谓的经营成本。在此背景下,国家推动治理网络“黑灰产”十分有必要。
薛军介绍说,网络“黑灰产”存在自己的生态。首先是需求方,即希望借助网络“黑灰产”为其刷单、好评与流量造假。其次,网络“黑灰产”需形成一定规模,才可能运作起来,因此必然有一个代运营主体,如组建刷单平台,刷单公司等。最后,在类似公司的下游存在大量分散的参与者,通过“各自领任务”完成公司要求,且不容易被平台识别出来。以上三个环节是紧密联系,相互分工,缺一不可的。
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种草”是社交化的产物,而虚假“种草”的危害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互联网平台生态的破坏;二是对消费者、用户知情权的侵害。
“网络‘黑灰产’的治理就必须从这三个方面(需求方、外部组织者、分散参与者)进行治理。委托别人进行刷单炒信或者虚假‘种草’的商家,属于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参与虚假营销活动,可以通过平台治理措施来制约,也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中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处理。对于代运营的组织者和公司,目前在我国的一些案例中被界定为非法经营罪。对于最下游的分散参与者,可以基于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参与‘黑灰产’的相关主体,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规范。”薛军说。
近日,为响应“清朗”专项行动,小红书启动新一轮“虚假营销”治理专项,在首批封禁29个涉嫌违规营销的品牌后,平台进行第二批治理,39个涉嫌违规营销的消费品牌、医美机构和医美用品品牌被封禁。这意味着,用户在小红书站内搜索相关品牌或机构时,相关笔记内容将不再展示。
小红书总编辑许磊表示,在此之前,平台已经开启了虚假“种草”的第一轮治理专项行动,其核心动作便是明确打击一批涉嫌违规和虚假营销的品牌,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品牌是虚假“种草”的源头。第二轮治理专项行动,平台也将范围从线上消费的商品和品牌,扩展到线下消费业态,如线下的医美机构等。
“要想有效打击网络‘黑灰产’,需摸其清生态链、产业链、利益链。此外,网络‘黑灰产’的治理,仅靠单个平台采取措施很难实现根治,在以平台治理为抓手的同时,还要形成联动治理、有效共治。”薛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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