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嘉旖 通讯员宗原)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9月26日至2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草案)》《上海市慈善条例(草案)》《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上海市档案条例(草案)》《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草案)》《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等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旧改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报告等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书面审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蔡威、莫负春、陈靖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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