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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提出新要求:OTA升级需提前备案

随着智能汽车市场保有量增长,汽车远程升级(OTA)功能已被广泛搭载于新车产品上,成为智能网联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前,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具备OTA升级功能的汽车整车产品和实施的OTA升级活动,应进行备案。

目前,各大车企普遍在量产新车上推出OTA技术,OTA技术搭载率呈快速增长态势。而OTA升级是智能网联汽车功能持续优化的重要方式。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智能网联化推广初期的市场焦点,到如今成为人们用车生活的一部分,OTA技术已经成为主流车型的“标配”。智能汽车的一大特点,就是可持续进化、自我学习,而OTA技术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技术基础。“在终端消费市场对智能网联化功能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预计到2025年,国内乘用车OTA技术装配率至少达到50%,甚至70%以上。”他说道。

据记者了解,蔚来ES8、小鹏G3等多款在售车型均具备整车OTA升级功能,可为车辆提供娱乐系统升级、充电逻辑优化、开放全自动泊车系统、充电上限设置等,带给消费者多样的用车体验。

OTA技术涉及增加产品新功能、弥补产品质量缺陷等方面,涵盖了制动能量回收、电池管理系统、自动驾驶辅助功能等方面扩展能力,这些使用功能的变化,无疑给车辆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汽车企业随意对车辆动力、自动驾驶系统等功能进行改变,消费者却毫不知情,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带来了用车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涉及OTA技术的召回共有10起,涉及缺陷车辆292万辆。

面对现状,《通知》提出,车企应按要求依次完成企业管理能力备案、车型及功能备案和具体升级活动备案后,才能实施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即OTA升级。升级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交该具体升级活动的实施情况报告。备案申请主体应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崔东树表示,这对于解决消费者的忧虑,引导汽车消费市场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涉及车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性能变化的相关升级活动,应提交验证材料,保障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中,涉及核心技术参数变更的相关升级活动,企业应在备案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向工信部申请产品变更或扩展,按流程完成产品准入后才能开展升级,保障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不涉及车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性能变化的相关升级活动,企业在备案后可直接开展升级。

对于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通知》提出,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驾驶自动化分级的3级及以上)的相关升级活动,应经工信部批准。

此外,汽车企业应履行告知义务,升级执行前向车辆用户告知OTA升级的目的、内容、所需时长、升级影响、注意事项等信息,升级执行后告知车辆用户升级结果。

其实,早在2020年11月和2021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的通知》和《关于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备案的补充通知》,均要求汽车企业在采用OTA技术对已售车辆开展升级服务时,需向车主确认。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明确了OTA技术使用的规则和范围,划分了车企的主体责任,完善了准入管理制度和要求,有助于推动车企提升相关保障能力,重视汽车产品的安全性,满足消费者对品质用车的期待。

崔东树认为,对OTA技术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是顺应汽车市场发展变化的体现,有利于提升汽车产品信息透明度,让消费者获得更多保障。

责任编辑:Rex_08

关键词: 在线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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