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中小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线下培训材料不得超标超前、存在植入商业广告;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清单和内容简介应向社会公示5天以上。
细则所称学科类校外培训材料,指经审批登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编写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及选用的正式出版物,包括用于线上、线下的培训材料。
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应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失德、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等。
细则明确,培训材料采取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其中,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进行抽查审核。
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清单和内容简介应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天以上,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材料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同时,机构应在办学场所、网站(APP)醒目位置及培训材料扉页等,向社会、培训对象公开做出书面承诺,所使用培训材料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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